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5件依法懲治群眾身邊腐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永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入選。
依法懲治群眾身邊腐敗犯罪典型案例
《周某某貪污、挪用公款案》
群眾利益無小事。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是我們黨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持續深化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群眾。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推動反腐敗斗爭向基層延伸、向群眾身邊延伸,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引領高質效辦好案件,以及教育、警示、震懾作用,現發布5件依法懲治群眾身邊腐敗犯罪典型案例。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特點:一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5個案例分別系發生在住房保障、養老服務、醫?;稹⑿@餐、侵害殘疾人權益領域的腐敗犯罪,直接損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對相關犯罪的依法懲治,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堅定態度。二是堅持嚴格依法、公正司法。周某某貪污、挪用公款案,被告人貪污、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特別巨大,依法予以嚴懲。王某某貪污案,司法機關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系,厘清違規經商辦企業與貪污罪的界限,實現精準懲治。代某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依法認定公款性質,實行數罪并罰,并綜合考慮自首、坦白、自愿認罪認罰、退繳全部違法所得等情節予以量刑。三是助力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在辦理相關案件中,司法機關均結合辦案發現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等問題,通過以案釋法、制發建議書等方式,強化警示教育,推動完善制度、加強監督管理,促進從源頭上消除腐敗產生的土壤和條件。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強調,保持反腐敗永遠在路上的清醒堅定,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司法機關將深入學習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持續懲治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施治,切實增強不敢腐的震懾、不能腐的約束、不想腐的自覺,為堅決打好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貢獻司法力量。
依法懲治群眾身邊腐敗犯罪
典型案例
一、周某某貪污、挪用公款案
——依法懲治住房保障領域職務犯罪
【關鍵詞】
貪污 挪用公款 住房保障 追贓挽損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某,男,1985年出生,原系湖南省某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場服務辦公室主任。
(一)貪污罪
2012年4月至2022年12月,周某某在擔任某縣房產局執法隊及物業管理辦公室隊長、某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執法隊及物業管理辦公室隊長期間,利用負責收取、管理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職務上的便利,使用個人收款碼收取專項維修資金,以開具虛假收據、白條等方式代替專用收據,截留資金不入賬,侵吞公共財物共計993萬元,全部用于個人及家庭開支。
(二)挪用公款罪
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周某某在擔任某縣房產局執法隊及物業管理辦公室隊長、某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執法隊及物業管理辦公室隊長期間,利用負責收取、管理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計172萬元,用于歸還個人借款及利息,超過3個月未還。案發前,上述挪用的資金已全部歸還。
2023年7月19日,湖南省東安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東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12月4日,東安縣人民法院以周某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判決宣告后,周某某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辦理情況】
本案中,司法機關堅持嚴格依法審查:一是嚴格依法認定犯罪數額。本案時間跨度達十年之久,涉及住戶達3000余戶近萬人,案卷證據材料2000余份,經全面梳理審查,依法認定貪污993萬元,確保證據達到確實、充分的標準。二是加強追贓挽損。經詳細梳理周某某案相關財產,發現其與前妻通過假離婚轉移財產以逃避追贓,多次對周某某及其前妻釋法說理。后周某某及其前妻自愿將1062萬元財產上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案件辦理過程中,司法機關針對維修資金管理、制度建設、監督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向涉案單位提出建議。該縣所在市深刻吸取周某某案教訓,開展“瀟湘安居”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系統性警示教育,追責問責失職人員多名,并健全完善相關監管制度。
【典型意義】
住房問題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老百姓住房安全的重要保障。違規截留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嚴重侵害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司法機關通過審查起訴、公開開庭審理等工作,準確認定犯罪數額,依法懲處貪污、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犯罪行為。案件辦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堅持追贓挽損與定罪量刑并重,通過釋法說理,促使周某某及親屬積極退贓,最大限度挽回損失。針對住房保障領域資源密集、資金量大、腐敗易發多發的特點,通過制發建議文書、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建章立制等方式,做實“后半篇文章”,守護住房維修資金安全。(供稿:永州市人民檢察院)
責編:左爽
一審:楊友林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永州市人民檢察院









